为什么财务提供的报告和实际经营情况会不符?
2024-08-22

作为一家财税咨询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企业管理层反映其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的问题。例如,某贸易型企业的一年利润表显示营业成本高于营业收入,这使管理层感到困惑:难道公司在做亏本买卖吗?这些问题在企业中屡见不鲜,久而久之,管理层对待公司会计提供的报告往往只是例行公事地浏览一番,反而更愿意直接询问财务部门“公司银行账户里有多少钱”或“有多少应收账款尚未收回”这类更为直观的问题。那么,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又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案例分析


以一家贸易型公司为例,该年度销售额为100万元,实际成本为80万元。然而,当年从供应商处取得的成本相关的发票总额仅为30万元,剩余50万元的发票尚未收到,尽管企业已向供应商支付了相应款项。财务人员未按照会计准则记账,而是依据企业实际收到的发票和银行转账记录来编制账目。因此,计入成本的金额仅为30万元,导致当年营业利润被误计为100万元减去30万元,即70万元,而非实际应为的20万元(100万元减去80万元)。


解决方法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导致财务报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主要原因在于会计人员在记账时需同时遵循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财务人员偏向喜欢以税务申报准则来做账和报税,导致财务报表呈现出以税务为基础的财务状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当期即便有50万元发票未从供应商处收到,也应当将这笔费用计入成本。在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积极向供应商索要发票;若确实无法获取,则需对未收到发票的50万元金额进行纳税调整。最终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基数为70万元的利润,但在财务报表中显示的利润则为20万元。未来一旦获取到发票,可以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实际工作中,我们遇到的情况肯定比上面案例要更加错综复杂,但是,为了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参考价值,同时满足税务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在记账时必须对已收到发票和未收到发票的部分做出明确区分。切不可因图一时便利,完全按照税务要求进行账务处理,这样做虽然简化了工作流程,但却会导致财务报表严重失真,无法为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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