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2021-11-09

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缓解成本上升的影响,自2021111日起,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下列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下列各项税费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

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认定如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小微企业)。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该政策通过延期纳税来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的现金状况,这意味着公司对202112月到期的应纳税额有三个月的信用期。因此,应纳税额较大的企业可能减轻现金流压力和获得收益更多的资金。

最近实施的政策突出了当局通过税收政策来帮助该国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努力。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中国最新金融政策和税收发展的信息,请通过 info@phcadvisory.com 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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